一、案情介紹
(一)案件情況
X電力局下屬220kV變電站主變因阻波器發(fā)生三相短路故障,本線開關未實現(xiàn)故障跳閘,同時110kV旁路開關也未實現(xiàn)故障跳閘,致使主變承受強大的短路電流沖擊超過3秒,造成變壓器線圈變形。經檢測,主變已損壞需返廠修理。設備價值2000萬元,修復費用約700萬元。事故發(fā)生后,該電力局立即向A保險公司報案。
(二)投保情況
該電力局在A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,在B保險公司投保機器損壞險。其中財產一切險主要承保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,但除外責任規(guī)定“非外力造成機械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”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。機器損壞險承保機器設備因設計、制造或安裝錯誤,鑄造和原材料缺陷;工人、技術人員操作失誤、缺乏經驗、技術不善、疏忽過失、惡意行為;離心力引起的斷裂;超負荷、超電壓、碰線、電弧、漏電、短路、大氣放電、感應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的損失。
二、案情分析
主變壓器損壞的原因是短路,短路的具體原因沒有明確的鑒定結果。該事故發(fā)生時恰逢雷雨天氣,無法確定雷雨天氣是否對設備產生影響。
三、處理過程與賠付結果
A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,通知電力局提供事故原因和實際損失的相應資料。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后,通知電力局向B保險公司報案。
A保險公司認為如果事故是因為機器設備自身原因或電氣原因引起的,則不屬于財產一切險保險責任,應由B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。B保險公司認為如果事故是由于雷雨天氣等自然災害引起的,則不屬于機器損壞險保險責任,應由A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。
A和B保險公司均要求電力局進一步提供事故原因證明資料,并要求請專家進行事故原因鑒定。鑒于事故的復雜性和技術上的困難,無法提供事故原因鑒定報告。
最終,經協(xié)商由B保險公司通融賠付500萬元結案。
四、案件啟示
(一)應協(xié)助客戶投保覆蓋所面臨各種風險的險種。本案中,如果電力局只投保了其中一個險種,而事故原因確定不屬于其保險責任,就會得不到賠償。
(二)從險種設計上來看,機器損壞險與財產一切險互為補充,共同提供相對全面的保險保障,所以財產一切險和機器損壞險盡量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,防止出險后由于事故原因不明確而導致的互相推諉現(xiàn)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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